首部《學前教育法》明年施行 這些重點值得關注
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以下簡稱《學前教育法》),自明年6月1日起施行。
“學前教育立法填補了我國學前教育法律的空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寧波大學教師教育學院教授陶志瓊表示,這不僅意味著學前教育的高質量發展有了法律依據和行動準繩,也有了新動能。
杜絕資本逐利,明確普惠普及核心
11月11日,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人就學前教育法有關問題在答記者問中表示,近年來,學前教育得到快速發展,但仍是國民教育體系的薄弱環節,需要通過立法,把黨對學前教育的主張轉化為國家意志,把實踐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用法治方式破解突出問題,為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因此,《學前教育法》開篇,明確了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
“學前教育的性質定位、未來的發展方向等核心問題都很清晰明了。”在陶志瓊看來,這些規定將有力保障學前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合法權益,為學前兒童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條件。
學前教育法》還對此前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到的“健全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專門教育保障機制”“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作出響應:國家建立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進實施免費學前教育,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同時,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財政性經費、國有資產、集體資產或者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公辦幼兒園不得轉制為民辦幼兒園,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教育機構。幼兒園也不得直接或者間接作為企業資產在境內外上市。
“這些規定有助于降低過度逐利對學前教育的不良影響,保持推動學前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陶志瓊認為,這也體現了國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學前教育,讓學前教育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家家戶戶,給廣大學前教育兒童家庭帶去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守護育幼底線,規范幼兒園教職工從業門檻
“從這次法律的出臺,可以看到國家對于學前教育的重視,太有必要了!是我們每一個幼教人值得高興的好事!”寧波市李惠利幼兒園園長林紅得知《學前教育法》出臺后,欣喜地看到里面專設了“學前兒童”這一章,體現學前教育立法以學前兒童為中心的原則。
“給予學前兒童特殊、優先保護,尊重兒童,傾聽、了解學前兒童的意見,平等對待每一個學前兒童,這些內容都有助于全社會正確認識學前教育,并積極支持參與到學前教育中來。”林紅說。
安全是保障學前兒童身心健康的重中之重。針對這一問題,《學前教育法》也作了詳細規定,強調幼兒園應當把保護學前兒童安全放在首位。
“安全是一所幼兒園的發展根本,守護育幼底線,才能成就美好童年。”林紅表示,幼兒園將對照《學前教育法》的要求,確保將法律規定落到實處。
值得一提的是,對于當下幼兒園發展托幼一體化服務的熱點話題,《學前教育法》中也有了較明確的規定: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育班,提供托育服務。指出要按法定要求先實現普及普惠目標,尚未實現學前教育普及的地區,要優先解決好3~6歲幼兒入園問題,杜絕“一哄而上”“湊合著上”。
此外,《學前教育法》還對幼兒園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作出規定,要求幼兒園聘任(聘用)園長、教師等工作人員時,應當查詢應聘者的違法犯罪記錄,并明確了不得聘任(聘用)的情形。
林紅認為,法律中的這些規定將推動幼兒園在教職工管理方面更加規范,“對幼兒園每位教職工要有嚴格的背景調查和資格審查,確保他們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關注幼兒園教職工的心理健康狀況,并進行評估和輔導。”
教師待遇有保障,幼兒教師信心倍增
三周歲至入小學前的兒童正處于身體成長、認知發展、習慣培養的關鍵時期,處理好學前兒童的保育教育問題是幼兒園至關重要的工作內容。
對此,《學前教育法》也有明確的指示,幼兒園應當堅持保育和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發展素質教育;促進學前兒童養成良好的品德、行為習慣、安全和勞動意識。
“這為我們的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要求,促使我們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作為一名幼兒園一線教師,寧波市鄞州區實驗幼兒園的施驍錦深感,《學前教育法》的出臺,不僅為從事學前教育的教師提供了更強的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更是對未來職業發展的激勵。
幼小銜接方面,《學前教育法》指出,幼兒園與小學應當互相銜接配合,共同幫助兒童做好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但要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動小學化,小學堅持按照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
“作為寧波市北侖區幼小銜接試點幼兒園,我們的幼小銜接不只局限在大班年齡段。”寧波市北侖區春曉幼兒園年級組長陳雪婷認為,幼兒入園后各種行為習慣的養成、各種常規意識的培養以及人際交往能力的培養等,都是無形地在為幼小銜接做鋪墊。根據《學前教育法》指明的要求,將扎實做好幼小銜接教育。
在《學前教育法》中,也提出了“幼兒園及其舉辦者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保障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實行同工同酬。”“對于不少非編教師來說,這必然會提升工作的積極性,降低教師頻繁流動的可能性。”施驍錦說。
“法律還提到了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等,對于在艱苦邊遠地區或鄉鎮工作的一線教師來說,這是一種保障和激勵,能夠吸引更多教師到這些地區工作,從而促進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在強化教師待遇保障這條上,寧波市鄞州區實驗幼兒園的年輕教師忻璐媛說,這讓廣大幼兒園教師和即將成為教師的學前教育專業學生都信心倍增。
來源:現代金報、溫州都市報
原標題:首部《學前教育法》明年施行 這些重點值得關注